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精神,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我校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6年度计划招收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均需申报(校外兼职博导不需申报),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二、审核依据

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以下简称《招生办法》,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哈工大研〔2021〕103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附件2)。

2. 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学硕、专硕招生计划审核标准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审核标准其余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审核标准按校本部对应学科分委员会制定的审核标准执行,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威海校区制定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学硕、硕士生导师专硕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详见附件3、4、5

三、工作说明

1. 导师招生资格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申请及审核。学术学位导师承担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培养适应社会所需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导师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及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条件的导师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根据《招生办法》规定,各学院主要领导为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人,主管院长具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 博士生导师如果同时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须分别提交“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报校本部学科博士招生的导师还需提交申报到校本部对应学科;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计划申报。  

4. 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德育育人、学业指导、学风教育、日常管理等岗位职责。

5. 2026年年满60岁(即1965年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年满57岁(即1968年出生)的硕士生导师将停止招生,不再参加招生计划申报,已被批准可延长招生的导师除外。

6. 导师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后,其招生名额依据近3年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到账金额及名下在读研究生规模由研究生系统自动计算。纵横向经费只统计导师自己名下的到账经费,以科研处、财务处落账经费为准,2026年招生名额经费计算时间节点为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工作程序及日程

1. 6月27日~6月30日:导师本人申报,按照《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系统填写说明》(附件6)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签字后送交至学院。报本部博士招生的导师需自行报本部对应学科

2. 71日~7月3日:学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核,根据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以及《招生办法》中导师限制招生、导师暂停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本学院2026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名单

3. 7月4各学院提交审核结果(附件7、8)报研究生处。

4. 7月7日~7月11日,威海校区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公布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六、其它事项

1. 未提交2026年度招生资格申报或招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导师,2026年不能招收研究生。审核结果由学院发布通知。

2. 招生资格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处孟老师联系:0631-5670625


附件1-8压缩包.zip(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27


创建者:孟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