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面向校内各院系正式专职外事干部(外事副院长、具有外事职责的学生工作者、外事秘书或其他外事相关岗位)进行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选派申请工作,并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附件的《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申请表》于2021年7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国际合作处主楼H221,电子版发送至guowh@hit.edu.cn。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5687667。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8 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等 10 部门《关于支持新时代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素质、国际化外事干部队伍建设,2021 年我厅将继续选派部分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 个月或 12 个月。
(三)资助标准:留学期限为6 个月的,资助人民币 5 万元;
留学期限为12 个月的,资助人民币 10 万元。资助经费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
各校在推荐人选时,可将外事干部出国学习与巩固、拓展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提升来华留学管理干部素质等相结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外事部门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大培养潜力的正式专职外事干部。
(四)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 年方可申请。
(五)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外语水平须达到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
(六)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1 年 7 月 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连续2 年以上外事工作经历。
三、申报名额
每校限报1 人。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
申请人于2021 年 7 月 16 日- 7 月 25 日登录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网址如下:http://sdtj.sdei.edu.cn:8318/gplx/login/login_toIndex
申请人须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出后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4.国外单位邀请信扫描件(若无可不附)。
(二)受理。
1.我厅委托各高校(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本校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我厅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2.各受理单位须于 7 月 28 日前需登陆“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对本校申请人员材料完成在线审核。将学校书面公函、平台中导出的《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报送至省教育厅,同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2年。
3.受理单位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按要求扫描上传。
五、评审、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 年 6 月 30 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录取人员无法在有效期内派出,我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期。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出国留学人员凡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的,将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的责任。
联系人:武芳、桂俐
电话:0531-81676807、81916580
技术服务电话:0531-89701715
邮箱:guojichu@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 号省教育厅国际处
山东省教育厅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