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教职工肩负育人育才神圣使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广大教职工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表彰在培育一流拔尖创新人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校各级单位均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在院、部(处)、直属单位中拟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3个,在系、实验室、研究所(中心)、课题组、工作班(组)中拟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3个。各党委均可推荐1-2名在校工作满3年的教职工参加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最终推选出立德树人先进集体6个,立德树人先进个人10名。择优向上级单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紧紧围绕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目标开展工作。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爱国、求是、团结、奋进的哈工大精神,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育人成效显著。

    3.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涌现出育人典型。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严格遵守《哈工大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集体中无被“一票否决”的教职工。

    (二)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守哈工大规格,育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弘扬哈工大“八百壮士”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校训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能够做到师德正、情怀深、业务强、自律严,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其中先进个人的评选需经过学生推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7月7日-7月10日,启动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完成学生推荐过程,各党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推荐办法。

   第二阶段:7月11日-7月16日,各基层党委根据学生推荐和组织考核确定本单位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7月19日-7月20日,由学校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联评确定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择优向校本部推荐。

   第四阶段:7月21日-7月26日,公示评选结果,学校将对推选出的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团队)和先进个人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委员会,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赵国亮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海鹰  李华军  张华强  张  领  张军平  张  

赵常信  郭跃峰  张兆心  钱宏亮  莫宇宏

办公室主任:莫宇宏

副主任:李华军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

    五、评选要求

    (一)各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

    (二)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详见附件。先进集体候选单位需提交四寸电子版集体照片一张(jpg格式),先进个人候选人须提交一寸电子版照片一张(jpg格式)。

    (三)请于2021年7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一式2份送交评选工作办公室(314)。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高像素的照片电子版发送至82450012@qq.com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5678442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创建者: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