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院(系)、部、处、办、直属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展好2011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对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我们要继续以立足本职为主线,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实施的过程中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

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进行公开承诺并确保各项承诺落到实处。公开承诺分为承诺、亮诺、践诺、评诺四个环节,实施方案见附件1;领导点评将贯穿在工作推进中,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二、培育和表彰先进典型

改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规则,突出“创”、“争”主题,使先进在具体岗位上创造,优秀在本职工作中争取,不拘泥于岗位和工作,使真正的先进和优秀脱颖而出,在全校培养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和习惯。在七一前后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在校园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开展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

通过创先争优理论与实践研讨征文活动为学校科学发展和党建工作献计献策。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创先争优理论的研究,学校于七一前召开创先争优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届时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给予奖励。同时,学校将适时召开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使先进经验在基层党组织流通,惠及更多集体和个人。

四、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后续工作

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切实落实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整改任务。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推动限期完成,确保取得成效,真正兑现承诺。要解决新产生的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五、扩大宣传,争创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把创先争优工作和我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社会舆论上营造重点发展船舶海洋特色学科、服务山东蓝色经济战略的氛围。做好创先争优宣传栏、工作简报、网站等工作,向省、市宣传推介我们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加强和上级创先争优领导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争创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附件:

1.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

2.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就做好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承诺对象

各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公开承诺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要作出具体部署,党政负责人要带头作出承诺。

2.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本单位职责,立足本职岗位,着眼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问题,公开承诺内容要具体、实际。

3.做好监督检查。学校将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调研、抽查等形式予以督促。对承诺兑现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直至群众满意。要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点评一件、审结一件”。

三、公开承诺环节

1.承诺。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做为承诺的根本出发点,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充分征集意见,把应承担的岗位职责和群众意愿作为确定承诺内容的基本依据,认真填写承诺书。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党支部要对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具体、不切实际的承诺内容,要及时纠正,重新作出承诺。

2.亮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方式,把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内容在其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监督。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承诺还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践诺。各党委(总支、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兑现承诺事项,严格细化践诺步骤,明确践诺时限,在推进具体工作、化解实际难题中履行承诺。

4.评诺。要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监督工作,把领导点评贯穿始终,做到及时点评,确保各项承诺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承诺: 3月31日前完成。

亮诺:410日前完成。

践诺:1231日前完成。

评诺:把握进度,及时跟进,公开承诺的总体评价工作在秋季学期末完成。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2011年公开承诺书

 

 

党组织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盖章)

                                        

上级党组织审定意见

 

 

 

(盖章)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书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

 

联系电话

 

 

   

 

 

 

 

 

 

                   (签名)

                                   

党支部

审核意见

  

 

                   (签名)
                             
     

党委(总支)

审定意见

  

 

                   (盖章)
                                 
      

 

 

附件2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精神,结合实际,就做好我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的范围为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校党委负责人根据分工,点评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点评其下级党支部及书记,各党支部书记点评本支部党员。

二、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将被点评对象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主要点评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

2.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3.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点评步骤

1.汇报情况。点评前,被点评对象汇报主要工作、承诺情况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2.实施点评。点评领导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3.整理公开。点评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由本单位留存、备查,并及时整理汇总领导点评意见,将点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4.整改落实。对于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1.点评工作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本学期要开展一次点评,主要对承诺事项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扎实推进进行点评。秋季学期末要开展一次点评,主要点评承诺落实情况,并结合年度总结、民主评议进行。日常工作中,可根据情况,通过个别交谈、走访调研、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点评工作。

2.要确保全面覆盖。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要对领导点评作出具体安排,抓好组织实施,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

3.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点评,发现并解决问题。充分运用点评结果,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使点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

 

党员人数

 

点评领导

姓名、职务

 

点评时间

 

   

 

领导点评

 

 

 

  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阶段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点评领导

姓名、职务

 

点评时间

 

   

 

领导点评

 

 

 

  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阶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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